
根据八届州委巡察工作安排,州委第二巡察组自2022年7月15日起,对兴义一中党委开展为期45天左右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兴义一中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州委有关要求,本轮巡察主要内容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教育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同题共答,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州委重要工作安排情况,对照被巡察党组织“三定”规定,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扣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开展监督检查,着重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州委重要工作安排情况,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反映领导干部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问题线索,也属了解掌握范围。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采取设置意见箱、邮政信箱、开通举报电话和设置接待点等方式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根据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本轮巡察统一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一)设置意见箱2个:分别放置于兴义一中名师楼(第二教学楼)一楼、兴义一中门口处。
(二)举报电话:0859-3220801(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三)邮政信箱:贵州省黔西南州A066号邮政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为2022年8月31日18:00。
(四)信访接待点:兴义一中名师楼(第二教学楼)3-1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五)开通黔西南州巡察问题征集平台,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反映。
根据巡察职责,州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和其他领导干部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州委第二巡察组
2022年7月15日
(责任编辑 岑亚)